乙肝小三阳患者的情况并不比大三阳简单;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乙肝小三阳应检查HBV-及肝功能,如果HBV-(+)且肝功能异常,说明病毒复制,传染性强,应该采取以抗病毒为主的综合治疗。如果HBV-(应采用PCR及斑点法同时检测;较好经肝活检证实)为(-)且肝功能、B超及AFP等均正常,则说明病毒已复制不活跃,传染性很低,所以已无需隔离与治疗;因为目前尚无可在此类小三阳基础上进一步治疗乙肝的公认的而的物;一味追求转阴而服用大量治疗性中西物,只会增加肝脏负担甚至招致不良后果。如果肝脏持续炎症活动,发生肝硬化的几率大;枸杞泡酒不能喝。我乙肝“小三阳”患者非常多,约占乙肝总人数的%左右,过去认为:“大三阳”转成“小三阳”表示病毒复制减弱,传染性小,病情向好的方面转化。这种认识是片面和有缺陷的。对于“小三阳”的患者一定要区别对待,该不该治疗视具体情况而定。
1、慢性携带者:暂时不用治疗只需每半年或一年复查一次肝功、肝脾B超,因此时体内的处于耐受阶段,也是说病毒和人体的系统处于一种相安无事、井水不犯河水、的状态,肝功、b超正常的患者大分肝脏损伤非常轻微,治疗利益极为有限,对这类携带者是医学观察的对象,不适合抗病毒治疗,无论从经济上还是上都是不理想的,要根据不同阶段和时机来采取不同的应对。携带者只需定期复查肝功、肝脾b超可以了,如有轻度不适症状,医生认为可用阶段性调理。病毒量的高低和病情轻重以及是否需要治疗没有关系,但治疗前后病毒量的变化可以作为治果的参考。
乙肝病毒无症状携带者(ASC)主要是通过血液暴露途径传播导致的,自身感觉没有肝炎症状和体征,各项肝功能化验和肝脾B超正常,经半年以上观察均无异常变化,由于乙肝病毒不会通过呼吸道或正常消化道传染给另人,因此ASC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不会对旁人造成传播的危害,他们应有照常工作,学习,生活和社交的义务与权利.
携带者可能是终身的,也可能在某一时期在内外环境(如劳累、嗜酒、感冒、精神打击等)的刺激下转变为急慢性肝炎阶段。
2、急、慢性性肝炎:在肝功、b超不正常有进展的情况下,不进行治疗会有逐渐往肝纤化、肝硬化甚至肝癌方向发展的可能,也有自愈的可能,人体对病毒的反应(也是已经打破了耐受,从携带者阶段进入到急、慢性肝炎阶段)导致了肝功的反复波动,反应激烈的可表现为急性肝炎,有可能自愈,而多数人反应时强时弱表现为慢性肝炎肝功反复波动、b超逐渐进展,系统不能发挥基本的清除功能,导致肝脏反复受损,有些人会逐渐往肝纤化、肝硬化甚至肝癌方向发展,随着不断的清除病毒和肝的不断受损,表现为这样一种现象:有些人在肝纤化、肝硬化甚至肝癌阶段出现了病毒转阴,但在肝硬化甚至肝癌阶段肝损伤已经不可逆转,病情还会继续。所以医生认为在肝功、b超出现不正常的早期强调早发现早治疗的意义即在于此。
(1)、反应和肝保护之间的取舍是个难题,需要在治疗中权衡。但反应有个限度,人体不会做消灭自己的事情。
(2)、疤痕和修复之间是动态的,有些肝硬化的发生不可避免,但通过用可以延缓进程,这也是治疗的意义。
(3)、在急、慢性肝炎阶段医生不主张所谓的保肝降酶,因为肝不需要特殊保护,人体可以自我修复,有时为了清除病毒需要牺牲分肝,这好比个人利益要服从利益的意思一样,保肝降酶使用不当会干扰中西抗病毒效果。当然,用其他无法达到预期效果时,保肝降酶是能派上用场的。
(4)、慢性乙肝患者应该接受的事实应是乙肝的终身性。目前没有,贺普丁、贺力、恩替等不是,也不是,但可以控制进展,尤其更具有安全性,慢性乙肝患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选择、西或中结合的方式治疗,并应把生活调节作为重要的一环来配合治疗,往往会有满意效果。
3、初次感染者:初次感染的定义,三月前或半年一年前化验两对半是阴性,而近期化验出现阳性的,应属于初次感染,如肝功、b超正常可以按携带者观察,感染乙肝病毒的年龄和乙肝的发病及慢性化有着密切的关系。一个月大的婴儿感染乙肝病毒后,80%以上都会转为慢性携带,留下祸根。但是,成人的系统较为完善,初次感染乙肝病毒后,只有2%左右的人会慢性化,有一少分人会以急性轻度肝炎的形式主动清除病毒,大分会形成抗体阳性,不留下祸根,这是为什么医生所说的百分之六七十的成人化验两对半会出现感染恢复期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