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傅某称自己患有传染病,不想再开出租车了,但是出租车公司并没有同意。两者之间的合同纠纷掩盖的是一个公共安全问题,一个传染病司机开车,对乘客的健康会不会带来隐患?带着这样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各方。
记者了解到,傅某与公司签订的合同约定,傅某使用公司的出租车,除每月交纳70元(含养老保险),承担车子修保养费和油费,同时还需要交纳2万元的风险抵押金。
经过公司的同意,傅某找了朋友一起开出租车,一轮。傅某说:“等于现在我每个月开15天车,要交3700元,压力很大。工作日的每天早上我8点到次日凌晨2点左右,都开着车在跑,但除去油费、汽车保养修费,拿到手的净收入只有元左右。”
在这样的压力下,傅某一米七几的个头,现在却只有1多斤。傅某感觉右下腹时常会疼痛,怀疑身体有问题,便到医院查了查身体。(傅某家住大厂,近选了医院。)结果一查是小三阳,是乙肝。医生告诉他这种病要好好调节,如果系统再遭到什么破坏,可能会患上肝硬化。
想来想去,他决定不开出租车了,他到出租车公司四分公司提出终止合同。分公司的认为这种情况下解除合同,2万元风险抵押金是不能退的。
“如果2万元不退,我肯定不敢终止合同的,多大一笔钱啊。可身体能吃得消吗?”
记者便与该出租车公司窦经理取得了联系。窦经理听说后到四分公司了解了情况。他告诉记者:“傅某没有把具体病情讲给分公司听,分公司以为他得了脂肪肝。所以没有与他协商解除合同的事情。”窦经理说,按照公司的规定,傅某必须到公司的医院去做检查,如果检查的结果确实不适合开出租车了,那么双方再来好好谈这个事情。
记者询问,出租车公司对司机的身体条件有什么要求,比方说公司会不会检查司机有无传染病,有传染病的不能开出租车。窦经理了解了相关规定后答复记者:“我们公司与出租车司机签订合同后,都是要求司机去医院做体检的,身体健康的才能进公司,出租车行业也有这样的规定。但具体有什么病不能开出租车,还不太清楚。所以说,傅某患了乙肝后,还允不允许开出租车,还需要。”
记者随后联系了客运管理处,但管理处办公室却以负责宣传的某不在,拒绝接受记者的咨询。在建设关于纳入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中规定,获取驾驶客运资格证的人员有年龄学历等等限制,其中也要有“身体健康”的要求。由此看来,身体不健康的人员不能从事的哥的工作。
现在傅某患有乙肝但还在开出租车,对乘客的身体健康会不会有影响呢?记者又咨询了一生,医生告诉记者,傅某的这种情况一般只通过血液与性行为才能传播,因此对于乘坐出租车的乘客没有健康威胁。
这样分析来看,公司继续让傅某开车不符合“身体健康”的要求,但也不影响乘客的身体健康,这种情况下,他们之间的合同应该怎么处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