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郑州肝病医院 > 药物性肝炎 > >

确诊及预防物性肝炎的11件事

文章来源:河南省医药附属医院肝病

      如果有发热、胃口差、乏力、皮肤瘙痒、黄疸、皮疹等症状,自己又怀疑是物性肝炎的话,建议:
  
  1.请尽早向肝病医师求诊。
  
  2.立刻停止不必要的用。所谓“不必要的物”,即不是经由医师处方,而是你自己购买的物或他人推荐的物。
  
  3.弄清楚自己所服物的名,并再次核对所服的剂量对不对。
  
  4.已患有慢性肝病的患者,因其他疾病诊时,应主动向医师说明自己有慢性肝病,尽量避免因服而加重肝损害。
  
  5.草、补、也是,千万不要以为这些“性温和”,不会有肝毒性。只要是,有可能产生肝毒性。那些宣称可以“保肝”或“强肝”的偏方,事实上反而有肝毒性,请务必要小心。
  
  6.养成详细记录用(包含中、草、补)的习惯。详细的用记录,可以帮助医师判断肝病是不是与物有关。
  
  7.有些物单独服用其肝毒性不大,但合并服用有可能加强肝毒性。所以,每次诊,请向医师详细说明目前服(包含中、草、补)的情况。
  
  8.请戒酒。酒精会加强物的肝毒性。别生吞蛇胆,蛇胆也会引起急性肝损伤。
  
  9.请抽血检查自己有无病毒性肝炎(比如说乙型肝炎、丙型肝炎),以便排除肝病是因肝炎病毒所引起的。
  
  .肝穿刺可能对物性肝病的诊断有帮助,如果你的肝胆医师建议你做肝穿刺,请不要拒绝。
  
  11.如果本身有慢性乙型肝炎或慢性丙型肝炎,不管你去医院看哪一种疾病,请在医师开前告知。
  
  总而言之,避免物性肝炎较好的方式是少用、慎用(包括中、草、补);用以前自己已用过的;不要自己随便购服用。
 

郑州肝病医院| 医院简介| 乙肝| 脂肪肝| 其他肝病| 肝病常识| 肝病保健| 医院地址| 网站地图|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