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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物性肝炎的原则

文章来源:河南省医药附属医院肝病

        为了防止物性肝炎的发生,医生、病人和家属都应掌握以下几个原则:
  
  (1)在病情尚不十分明确的情况下,切忌、大量滥用物。尤其是病人,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服,千万不能自作主张,胡乱吃。
  
  (2)临床医生要对所用物的理、效、毒副作用及禁忌症了如指掌,慎重选择物的种类,非到万不得已,尽量少用或不用对肝脏有毒性作用的物。如抗生素类、抗肿瘤及解热镇痛,很容易引起过敏反应;又如各种含有同种或异种蛋白质的制剂,常能诱发过敏性肝损害等,临床医生在处方时应时刻引起警惕,尽量避开这些对肝脏有毒副作用的物。
  
  (3)某些新,特别是化学合成制剂,在还未充分认识其肝毒性之前,即使未见有关过敏的报告,也不能轻易冒然使用。因为随着用例数的增多,发生过敏性肝损害的可能性也越大,如甲氨咪胍、安妥明等新,都是经过大量临床验证后发现其肝毒性作用的,故应用此类新时,患者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4)选用的物随着量的增大或用时间的延长,产生肝损害的机会相对也大,不能不谨慎对待。尤其是在明知某些物有肝毒性,但由于病情需要不得不用的情况下,特别要控制用的剂量和时间。
  
  (5)用还应紧密结合患者的基本状况。如:①患者处于空腹饥饿状态;②患者营养缺乏;③嗜酒或饮酒之后;④曾对多种物产生过敏反应者;⑤同时服用多种物者,如苯巴比妥或冬眠灵类物同时服用,异烟助与利血平同时服用等;⑥患者受细菌感染或肿瘤手术不久者,机体功能低下;⑦原来患有肝病、肝功能状况不良者。以上这些情况,都应尽量慎重用,尤其肝毒性物。用前后及用期间应定期检测肝功能,随时观察物的毒性反应。
  
  (6)利用物代谢的相互作用防止物性肝损害;①利用半胜肢酸促进谷航甘肽贮量恢复的作用,来减轻扑热息痛的毒性。②利用对氨基水杨酸(PAS)阻断异烟助的乙酸化作用,来减轻和防止异烟胁对肝脏的损害。③利用含氧硫基(SH基)的物,以预防其他物引起的肝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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