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物作用引起肝组织损害而发生的肝炎叫做物性肝炎。肝脏是人体大的“化工厂”,不但是处理体内正常代谢产物的重要器官,同时还是大多物代谢和转化(即解毒)的器官。绝大多数物,经消化道吸收进入肝脏后,在某些酶类的作用下,由脂溶性物转变为极性强的水溶性化合物,然后随胆外或尿液排出体外。而有些物则不被转变为极性化合物,在肝脏中直接降解或灭活,当物的用量过大或用时间过长,会对肝脏造成伤害,即所谓物性肝炎。特别是不恰当地合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物时,损害更甚,会造成分肝坏,出现黄疸、血清谷丙转氨酶升高等肝功能异常情况。
物所致肝损害的重要因素
物所致肝损害的两个重要因素包括,一为物本身对肝脏的损害,二为机体对物的特异质反应。故前者常被称为可预测性损害,后者则多呈不可预测性。
物性肝炎的症状
不同物引起的肝炎临床表现差别很大。可表现为急性、慢性肝炎。
急性物性肝炎多数发热不,可有乏力、尿色加深、皮肤瘙痒、肝肿大、肝功能异常等,严重者可出现暴发性肝衰竭,肝大量坏,病人在一至两周内可亡。约-%的暴发性肝衰竭是由物引起的,其率高达%以上。
慢性物性肝炎起病缓慢,常伴有肝脾肿大,分患者可出现关节炎、肾损害、皮肤黏膜病变等肝外表现。如果未及时停进行治疗可出现肝功能衰竭或发展为肝硬化。
急性物性肝炎分类
1、肝型
①肝炎型:临床表现类似一般病毒性肝炎,黄疸出现前1~2天有乏力、胃纳减退、上腹不适、恶心、呕吐、尿色深等前驱症状。但病程中无发热,肝脏肿大,胆有压痛。严重可呈肝衰竭表现,可并发肝昏迷而亡。生化检查:ALT、AST增高,BSP滞留和凝血酶原时间延长。
②脂肪肝型:临床表现特点为脂肪肝、氮质血症和胰腺炎。病人有感染的背景,一般连续用3~5天以上,出现恶心、呕吐、厌食、上腹痛、尿色深、肝肿大、黄疸、肾功能减退,有少尿、血尿素氮增高及代谢性酸中毒。生化检查:转氨酶增高,血清胆红素一般低于17。1μmol/L,亦可高达51。3μmol/L。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偶有血糖过低,主要由于大剂量静滴四环素引起,静注门冬酰胺酶时亦可引起。本病预后差,如不及时停,病率。
2、肝内胆淤型
①单纯胆淤型:临床表现为起病隐袭,常无前驱症状,发病时无发热、皮痛或嗜酸粒增多。黄疸轻,于停后很快消失。生化检查:可见AST增高,黄疸出现前已有BSP滞留,碱性磷酸酶和胆固醇大多正常。
②胆淤伴炎症:可有发热、畏寒、恶心、腹胀、乏力、皮疹,随后出现黄疸,皮肤瘙痒,大便色浅,肝大并压痛,嗜酸增加。生化检查:胆红素、转氨酶、胆固醇及碱性磷酸酶均中高度升高。
(3)混合型:有不少物所致肝损害不易明确归类,表现为肝炎型,可伴有不同程度的轻度胆淤。同时伴有肝外器官损害,如皮疹、淋巴结病变、骨髓和血象改变、心肌炎、间质性肾炎、关节炎等。一般认为,此型肝损害由机理所致。
什么原因引发物性肝炎
1、物剂量:一般对肝有直接毒性的物,剂量越大,肝损害越严重。
2、应用期限:有些物引起肝损害与用持续时间有关,如异烟肼引起的肝损害多在用3个月以上发生。
3、年龄:一般老年人易发生物肝毒性,主要原因是,肝内微粒体酶系统的活性降低,对某些物的代谢能力降低。老年人常采用多种物合用,物彼此干扰。有些物主要经肾排出,老年人的肾小球滤过作用常减退,肾排泄减少,除造成物的血液浓度增高外,尚可出现代偿性胆汁排出量增加。此外还有许多目前尚[FS:PAGE]不明了的影响因素也可使老年人较易发生物性肝毒性。
4、性别:特异性变态反应性引起的物性肝损害多见于女性。
5、营养状态:营养缺乏,尤其是蛋白质缺乏,可使肝内具有保护作用的分子,如谷胱甘肽减少,增加机体对物肝毒性的易感性。
6、肝脏的原有疾病:如肝硬变患者对许多物的代谢作用均降低,以致于物易蓄积在肝内,造成肝损害。肝功能严重损害的肝病患者,往往对一般剂量的镇静(如吗啡类物)特别敏感,甚至可诱发肝性脑病。
预防物性肝炎的方法
为了防止物性肝炎的发生,医生、病人和家属都应掌握以下几个原则:
1、在病情尚不十分明确的情况下,切忌、大量滥用物。尤其是病人,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服,千万不能自作主张,胡乱吃。
2、临床医生要对所用物的理、效、毒副作用及禁忌症了如指掌,慎重选择物的种类,非到万不得已,尽量少用或不用对肝脏有毒性作用的物。
3、某些新,特别是化学合成制剂,在还未充分认识其肝毒性之前,即使未见有关过敏的报告,也不能轻易冒然使用。因为随着用例数的增多,发生过敏性肝损害的可能性也越大。
4、选用的物随着量的增大或用时间的延长,产生肝损害的机会相对也大,不能不谨慎对待。尤其是在明知某些物有肝毒性,但由于病情需要不得不用的情况下,特别要控制用的剂量和时间。
5、用还应紧密结合患者的基本状况。如:①患者处于空腹饥饿状态;②患者营养缺乏;③嗜酒或饮酒之后;④曾对多种物产生过敏反应者;⑤同时服用多种物者,如苯巴比妥或冬眠灵类物同时服用,异烟助与利血平同时服用等;⑥患者受细菌感染或肿瘤手术不久者,机体功能低下;⑦原来患有肝病、肝功能状况不良者。
6、利用物代谢的相互作用防止物性肝损害。
物性肝炎治疗原则
1、停用对肝有损害的物。
2、一般治疗与其它原因所致的急、慢性肝炎相同,如及时休息,给予高热量、高蛋白的饮食,如有出血、肝昏迷应按出血、肝昏迷处理。
3、补充B族生素和生素C,有出血倾向加用生素K。
4、尽量用有特殊治疗作用的剂,如异烟肼引起的肝炎可用较大剂量的生素B6静点。
5、有过敏、黄疸较深、病情严重者,可适当应用肾上腺类物,待病情减轻后逐渐减量。
6、胆汁淤积型的患者应用苯巴比妥与消胆胺治疗,黄疸重者可用茵栀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