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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性肝损害的诊治

文章来源:河南省医药附属医院肝病

  肝脏是物浓集、转化、代谢的主要器官,尤其是口服物由胃肠吸收后即进入肝脏,在肝内的浓度较血液及其他器官中高。由于物及代谢产物的毒性作用或机体对物产生过敏反应,对肝脏造成损害,引起肝组织发炎,即为物性肝损害。

  物性肝损害的病因

  物所致的肝损害原因不一,有的物对肝具有直接毒性,无选择性地损害肝的大多结构;有的物初只干扰肝中某一代谢过程,而后才间接地促使肝脂肪变或坏;也有的物性肝损害只发生在某些个体,属于机体的一种变态反应(反应),通过抗原(物多为半抗原)抗体结合,干扰肝的结构和功能。根据肝脏的病理表现,一般把物性肝损害分为三型,即肝型、胆小管阻塞型和肝胆管型。肝损害发生后,临床常表现肝脏肿大、肝功能异常或伴有黄疸。如能及时停,多能恢复正常;较少数病人也可进一步恶化,发展成继发性肝硬变。物性肝损害以肝型病变为常见。

  物性肝损害的诊断

  (1)对于肝病患者,应考虑到物引起的可能,因此要详细询问服史,如用剂量、开始用和停时间、距发病的间隔等。文献资料表明,约有%~70%的物性肝炎患者是在用后2周内发病的,约有80%~90%在8周内发病。此外,还应了解职业上接触过何种物或化学物质。

  (2)注意有无发热、皮肤粘膜损害、皮疹、关节痛和嗜酸粒增多等过敏征象。还要注意肝脏的大小,因有些物可致无症状性肝肿大。

  (3)应注意与急性及慢性病毒性肝炎、梗阻性黄疸及肝硬变等相鉴别。

  (4)肝活体组织的检查,可见门脉区炎症,并有大量嗜酸粒浸润及淤胆时,有利于物性肝炎的诊断。

  (5)有人认为在肝病恢复后,做物皮肤过敏试验对诊断有帮助。有人推荐用小剂量有关物作激发试验,用前后分别测定多种血清酶的活性,用后连续多次测定均较用前增高,可考虑物性肝炎。但物激发试验仅有%~60%的阳性,有的重复给时间长,激发试验还存在一定的危险性,故不可轻易采用。

  物性肝损害治疗原则

  (1)停用对肝有损害的物。

  (2)一般治疗与其它原因所致的急、慢性肝炎相同,如及时休息,给予高热量、高蛋白的饮食,如有出血、肝昏迷应按出血、肝昏迷处理。

  (3)补充B族生素和生素C,有出血倾向加用生素K。

  (4)尽量用有特殊治疗作用的剂,如异烟肼引起的肝炎可用较大剂量的生素B6静点。

  (5)有过敏、黄疸较深、病情严重者,可用肾上腺糖皮质激素,待病情减轻后逐渐减量。

  (6)胆汁淤积型的患者应用苯巴比妥与消胆胺治疗,黄疸重者可用茵栀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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